年3月7日,经过藤县人民法院民一庭法官的耐心沟通和释法,一起财产损害纠纷案件成功调解,一对邻居在法院里握手言和。
原告黄某房屋位于被告房屋正下方,原告认为被告房屋的水龙头漏水,进而客厅积水引起渗漏,渗水导致原告房屋天花板脱落、发霉、衣柜变形等,给原告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被告却认为自己买房后还未装修入住,渗水原因是房屋本身质量存在问题,且不应该进行赔偿。双方协商多次未果,原告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藤县法院民一庭庭长黄群萍了解情况后,在庭前多次组织调解,并经开庭审理,但双方仍就造成原告财产损失的原因及价值均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双方欲启动司法鉴定程序,案件陷入僵局。
经过向鉴定机构了解,若启动本案的司法鉴定将花费当事人大量的金钱费用,需浪费极大的诉讼成本,黄庭长遂加大与双方沟通的力度,耐心向双方释法明理,最终双方达成了一致意见,被告同意赔偿原告相应数额的经济损失,并当场履行完毕。双方当事人紧握黄法官的手表示感谢,感谢法院为自己化解了一场纠纷。
在审判工作中,藤县人民法院以“我为群众办实事”为载体,坚持司法为民的办案宗旨,竭力化解矛盾,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高质量的司法服务。
来源:藤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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