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绿水仙城,武宣对七星河库区库底全面清

武宣县人民政府

关于开展大藤峡水利枢纽工程七星河库区库

底清理工作的通告

(2月18日航拍)

根据《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国务院令第号)《大藤峡水利枢纽工程初步设计阶段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设计报告(批复稿)》《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大藤峡水利枢纽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年度总体实施进度计划的通知》(桂发改安置〔〕91号)等法规和文件要求,围绕大藤峡水利枢纽工程于年3月份前完成下闸蓄水目标,为做好蓄水前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库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县大藤峡水利枢纽工程移民安置工作指挥部将于年2月至3月开展大藤峡水利枢纽工程七星河库区库底清理工作,现将有关库底清理事项通告如下:

一、清理时间

年2月至3月为大藤峡水利枢纽工程七星河库区库底清理时间。其中,2月20日至2月26日期间由七星河库区蓄水涉及淹没权属人自行开展林木、建(构)筑物、固体废弃物、易漂浮物、卫生清理。

(2月18日航拍)

二、清理范围

清理范围为大藤峡水利枢纽工程七星河库区淹没线以下的库区范围。

(2月18日航拍)

三、清理内容

林木清理:砍伐房前屋后的零星果树及正常蓄水位以下的林木等。

建(构)筑物清理:拆除房屋及附属建筑物、电力设施、通信设施等建(构)物。

易漂浮物清理:清理木质门窗、塑料、桔秆枝丫、枯木等。

卫生消毒清理:清理一般污染源及生物类污染源。

固体废物清理。

(2月18日航拍)

四、工作要求

对受淹建(构)筑物、零星果树、林木等实物未按时间要求进行自行清理的,由县人民政府或者县移民管理机构依法强制拆除清理;对零星果树及正常蓄水位以下林木不清收的,按自动放弃权益予以清除处理,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物主自负。

(2月18日航拍)

五、法律责任

库底清理涉及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县大藤峡水利枢纽工程移民安置工作指挥部的工作安排。对不按期完成拆除任务的,将按照《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国务院令第号)第六十一条“拖延搬迁或者拒迁的,当地人民政府或者其移民管理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违反治安管理法律、法规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的规定进行处理。

武宣县人民政府

年2月20日

编辑:谭文革

监制:华若涛

投稿邮箱:wxx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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