藤县公证处公证业务拓展有新亮点

近日,梧州市司法局公共法律事务管理科公证处到藤县司法局开展公共法律服务工作调研,对藤县公证处公证质量监督机制和公证案卷质量进行检查。通过检查发现,藤县公证处办结的赋予债权文书强制执行效力公证案卷属于新亮点。

▲藤县公证处工作人员在工作中

赋予债权文书强制执行效力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对符合条件的债权文书,赋予其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特殊公证活动。其公证效力主要体现为当债务人、担保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到期债务时,债权人可持经过公证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向公证机构申请出具执行证书,并持该债权文书及执行证书向人民法院直接申请强制执行,无须经过诉讼程序。

▲藤县公证处工作人员在工作中

为了拓展公证业务,藤县公证处负责人主动上门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藤县支行,与该行负责人沟通,就如何办好赋予《个人额度借款合同》《个人最高额度担保合同》强制执行效力公证进行商讨,经过几轮对草稿合同的修改,最后形成正式合同。借贷双方可到藤县公证处申请办理对合同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公证,这在全市县域公证处中尚属首次,对我市县域公证处开展赋予债权文书强制执行效力公证在减少行政成本、增强社会影响等方面将起到借鉴、促进作用。

据了解,藤县公证处今年以来办理的各类公证事项主要以保全证据、民间借贷、涉及房产处分的委托书、遗嘱、继承等件、其中国内民事件,涉外涉港澳台件,其中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4件。今后,藤县公证处还将加大对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公证业务的拓展力度,不断强化公证法律效力。

▍通讯员:陈红梅许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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