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藤县水利局绩效考评社会评价意见

根据藤县督考办印发的《年藤县绩效考评社会评价意见建议整改工作方案》(藤绩发〔〕2号)要求,为做好我局年绩效考评社会评价意见建议整改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改内容

县督考办反馈涉及我局年度社会评价意见建议共1条,通过责任分解形成了《年藤县水利局绩效考评社会评价意见建议整改任务分解表》(见附件1)。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人民满意作为全部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保障人民群众在绩效管理中的知情权、参与权、评价权、监督权,以整改落实的实绩实效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和满意度。

(一)坚持问题导向。依托社会评价大数据系统,对群众意见建议逐一编码挂账,确保不缺项不漏项。对性质相对单一的问题立行立改、彻底整改,对事关全局的问题克难攻坚、集中突破,对受客观条件限制短时间内难以解决的问题主动回应、积极疏导。

(二)坚持从严从实。层层压实整改责任,各相关责任股(站、室)对意见建议进行调查、分析、研究,逐一制定整改措施、整改时限,迅速认真开展群众意见建议的整改落实工作。与党务公开、政务公开相结合,主动接受社会公众监督。与绩效考评相结合,将问题清单变成任务清单,转换为考评指标,确保真整实改、取得实效。

(三)坚持统筹结合。把抓问题整改与增进民生福祉结合起来,集中力量解决好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最后一步路”问题。把抓问题整改与转变机关作风结合起来,把抓问题整改与建立长效机制结合起来,对普遍性问题建章立制源头治理,巩固和拓展整改成果。

三、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梳理准备阶段(年5月)

1.各有关股(站、室)要按照责任分工,对社会评价的意见建议进行认真调查、分析、研究,明确整改措施、时限和责任人,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面广,并且年内能够解决或取得明显成效的意见建议,可申报为重点整改目标,报县督考办审核后,逐级上报自治区社会评价大数据系统,获取重点整改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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