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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开庭……”伴随着清脆的法槌声,庭审在乡间正式开始。因当事人行动不便,为充分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更好地化解矛盾纠纷。
7月5日,武宣县人民法院三里人民法庭法官带领干警,将巡回法庭“搬”到当事人所在村屯,公开审理一起金融借贷纠纷案件。
基本案情
被告廖某于年10月12日向某银行申请信用贷款,贷款金额5万元,贷款期限2年。双方签订了《个人借款合同》,银行发放贷款本金5万元,借款至年10月12日。因廖某没有按照合同规定,如期履行还款义务。银行多次催收无果后,将廖某诉至法院,要求廖某立即归还借款本金及利息。
法官调解
法院受理案件后,在向廖某送达应诉材料时发现廖某腿脚不便、出行困难,不方便到法庭参加诉讼。在征得原、被告双方同意后,承办法官采用巡回法庭的方式审理本案。案件经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当事人作最后陈述等环节后,双方均表示愿意调解。最终,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就还款事项达成初步调解方案,双方也愿意在休庭后进一步沟通,尽快达成调解协议。
当事人签庭审笔录
法润宣城
近年来,武宣法院积极探索“党建+巡回审判”新模式,纵深推进司法审判业务与党建工作深度融合,以“党建领航·法润宣城”党建品牌为引领,将巡回法庭开到村居农舍、地头田间,就地化解基层矛盾纠纷,为助力基层社会治理注入法治力量。
图片
陈尘雪
文字
罗海明、刘任健
原标题:《武宣法院:当事人行动不便,巡回法庭上门解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