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疫情谋发展
创业实现梦想
来宾市年首届农民工创业大赛
开始报名啦!
年11月--年12月
欢迎参与,开启你的梦想之旅!
报名
市本级-
兴宾区-
象州县-
武宣县-
忻城县-
金秀县-
合山市-
赛事组织
主办单位:
来宾市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来宾市人力资源和会保障局、来宾市总工会,来宾市兴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协办单位:
来宾市就业服务中心、来宾市兴宾区就业服务中心
承办单位:
“来宾市年首届农民工创业大赛”服务项目招标中标承办服务商
奖励与扶持
1.初创企业组
一等奖1名,奖金元
二等奖2名,奖金元
三等奖3名,奖金元
优秀奖5名,奖金元
凡参加晋级赛未获得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的选手均为鼓励奖,由大赛组委会发放奖金每名元。
2.成长企业组
一等奖1名,奖金0元
二等奖2名,奖金元
三等奖3名,奖金元
优秀奖5名,奖金元
凡参加晋级赛未获得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的选手均为鼓励奖,由大赛组委会发放奖金每名元。
此外,还设立组织奖若干名,优秀创业导师将获得由大赛颁发的优秀创业导师证书。
赛后扶持
1.大赛组委会在获奖的参赛主体中选树一批有代表性的技能创业、返乡创业、自强创业的来宾籍农民工,为优秀项目进行宣传与推广,打造品牌,发挥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
2.对获奖的优秀创业项目,纳入“广西创业项目库”和“来宾创业项目库”。大赛组委会将持续宣传推广,提升创业项目和创业者知名度,拓宽其市场发展渠道。
3.对在决赛中获奖的创业项目代表(必须是来宾籍农民工),市总工会按有关程序条件要求优先推荐参加“广西五一劳动奖章”的评选。
参赛条件
1.来宾市籍农民工创办且在来宾市辖区内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就业扶贫车间、个体工商户、合作经济组织或在民政部门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简称市场主体。
2.创办市场主体的来宾籍农民工,可以是市场主体的法定代表人,也可以是实际控制人(出资或入股30%)。
3.创办的市场主体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守法经营、社会信誉良好、无知识产权纠纷、无不良经营记录,不会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所有权、使用权或处置权。
4.鼓励开发扶贫项目、乡村振兴项目的市场主体参赛,对贫困地区创业项目贫困户创业的主体进行重点辅导,并给予加分奖励。
大赛组别
比赛根据参赛主体的创办年限和营业收入等情况,分设初创组和成长组。
初创组:自年1月1日至今在来宾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初创企业。创办时间不超过2年,且带动就业2人以上(含2人,不含创业者本人)。
参赛人员须为团队或企业的第一创始人、项目召集人或受其委托参赛的该企业核心团队成员。团队参赛项目,团队人员至少两人以上。
成长组:年1月1日以前在来宾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且年营业收入万元人民币以上或带动就业超过5人以上(含5人,不含创业者本人)。
参赛人员须为团队或企业的第一创始人、项目召集人或受其委托参赛的该企业核心团队成员。团队参赛项目,团队人员至少两人以上。
项目选送
(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主要是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要促进作用,有利于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和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技术、装备、产品,以及电商、旅游、特色农业、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行业等。
(二)有知识产权(包括:软件著作权、实用新型、发明专利、外观专利等)。
(三)有创新点(包括:技术创新、工艺创新、引进新品种、营销模式创新等)。
(四)符合本地特色产业。
(五)项目发展前景好。
(六)财务情况(连续两年营业收入、纳税额、净资产实现增长等)。
(七)核心团队建设(包括:核心团队成员职称、学历、获奖情况等)情况。
大赛流程
(1)比赛方式
本次比赛先进行报名资格审查,采用材料评审方式,选拔一批企业经公示无异议后参加比赛。比赛按照“现场答辩、当场亮分”的方式进行,选手现场展示6分钟,评审团点评问答6分钟),评审团根据选手现场表现及项目介绍进行综合评定。根据比赛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名次,如最终总成绩相同,则由评审团现场投票决定名次。
(2)赛程安排
年11月上旬——报名
年11月上旬——赛前宣讲
年11月中、下旬——报名资格审查、书面海选
年11月下旬——市级赛赛前培训、导师辅导
年11月底——大赛晋级赛
年12月上旬——总决赛赛前培训
年12月中旬——决赛
报名表附件
识别下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