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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系统的了解和掌握武宣县城老街历史文化资料,县政协决定开展武宣县城老街历史文化资料征集工作,编辑出版《武宣县城老街文史资料》(暂定名)一书。现向社会广泛征集相关史料稿件。
一、征集内容1、武宣老街的历史沿革、发展变迁、地名文化、街道文化。
2、武宣老街的历史事件、历史人物、历史建筑。
3、武宣老街的历史文献、出土文物、民间传说。
4、武宣老街的生活民俗,老会馆、老店铺、老作坊、名产品。
5、武宣老街的保护利用意见、建议。
6、以上尚未罗列的其他历史文化资料等。
此次征集的史料主要有三种形式:实物史料、口述史料、文献史料。包括史志、典籍、族谱、碑志、传说、日记、笔记、信件、著作、回忆录、书画、照片、实物以及其他文字或口述资料。
征集史料要求真实客观,具有“存史、资政、团结、育人”的作用。征集时间为年11月至12月底,所征集的史料一经选用,给予一定的报酬。
二、稿件要求1、遵循亲自经历、亲眼所见、亲耳所闻的“三亲”原则,突出统战性、史料性、可读性的“三性”特色,内容要真实、具体、生动。
2、尊重历史、实事求是,真实地反映人物、事件面貌,不夸大、不缩小,不张冠李戴、颠倒黑白。来稿文责自负。
3、文史资料既重史实又重文采,不拘观点,不拘长短,用记叙文形式记述,人物以传记形式撰写。一般一稿记述一件事物,篇幅不限。
4、史料要有相对完整的要素,必须有具体的时间、地点、人物和发展变化的经过。
三、稿件说明1、文稿或图片等资料一经采用,出版后即付稿酬,并寄送样书,请作者自留底稿,概不退稿。提供的各类原始照片,不论采纳与否,都归还原主。
2、稿件资料如非本人撰写或创作,请务必注明原作者;由当事人口述、经作者整理的史料,须在文稿下方注明口述人。
3、已出版的《武宣文史》中有收录的文章不再采用,必须是新收集整理创作的文章。
4、文稿资料通过电子邮件或邮寄的方式送达,也可以直接送到武宣县政协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