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韩沛)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昨日发布年第一批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严管地区”名单,全区10个市县(区)被列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严管地区”。据悉,“严管地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将按照“严管重罚惩防并举”工作总体要求,落实责任、强化监管。在年第一次全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督查中,随机抽查了设区市本级监管项目3个,被责令停工整改2个,设区市本级监管的工程被责令停工整改的比例超过50%;随机抽查了县级监管项目2个,被责令停工整改2个,县级监管的工程被责令停工整改的比例达到%。根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健全完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严管重罚惩防并举”长效机制实施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百色市、河池市、来宾市等3个市、南宁经济开发区、防城港市上思县、贵港市平南县、百色市乐业县、来宾市武宣县、来宾市兴宾区、崇左市龙州县等7个县(区)被列为全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严管地区”。据悉,“严管地区”名单将于每季度发布一次。《实施意见》明确了严管工程和严管地区的认定及退出标准,符合五项条件之一的地区,自治区和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将其认定为年度严管地区:发生较大及以上等级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设区市及县(市、区),无论是否责任事故;一段时间内连续发生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或者发生的安全事故社会影响大、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