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持原判广西来宾一欺行霸市恶势力团

年4月24日,来宾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上诉人王冠年等12人犯强迫交易罪进行二审宣判,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一审审理查明

武宣县人民法院一审审理查明,年以来,被告人王冠年等人先后自行购买货运汽车,自发成立“桥巩车队”,并以武宣县宝丰矿业有限公司、武宣县汇力矿业有限公司系在桥巩村土地上建厂、应当优先照顾本村人员劳务为由,要求参与二公司的矿石、矿粉运输业务。

当得知二公司已将厂区至码头的货运业务全部交由相应的码头方承接后,上述人员遂通过王佳年建立的“桥巩车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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