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广西荣誉公示,崇左榜上有名

北京湿疹主治医院 http://m.39.net/pf/a_8890895.html

11月13日,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对-年度建设平安广西活动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公示,5个市、19个县(区)、16个乡镇(街道)、10个集体以及50人被推荐为先进。这份名单既是荣誉,也是对这些地方、个人在维护地方治安、提升人民安全感方面做出成绩的肯定。

根据《关于开展-年度建设平安广西活动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桂政法〔〕45号)精神,经自治区党委、政府同意,自治区党委政法委组织开展了-年度建设平安广西活动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现将名单公示如下:

-年度

建设平安广西活动先进市

崇左市、北海市、来宾市、防城港市、贵港市。

-年度建设

平安广西活动先进县(市、区)

南宁市邕宁区

马山县

柳州市城中区

恭城瑶族自治县

梧州市万秀区

梧州市长洲区

北海市银海区

东兴市

浦北县

贵港市覃塘区

北流市

容县

德保县

田东县

贺州市八步区

昭平县

巴马瑶族自治县

金秀瑶族自治县

凭祥市

-年度建设

平安广西活动先进乡镇(街道)

南宁市江南区江南街道

柳州市柳南区河西街道

永福县广福乡

梧州市长洲区大塘街道

北海市海城区涠洲镇

防城港市防城区华石镇

钦州市钦北区鸿亭街道

灵山县三海街道

平南县丹竹镇

玉林市玉州区名山街道

贺州市八步区贺街镇

田阳县五村镇

大化瑶族自治县岩滩镇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大安乡

象州县象州镇

崇左市江州区石景林街道

-年度

建设平安广西活动先进集体

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策法规处

自治区政府办公厅第八秘书处

自治区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自治区党委政法委综合信息处

自治区高级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

自治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

自治区公安厅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办公室

自治区民政厅区划地名处

自治区司法厅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

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政法办

-年度

建设平安广西活动先进个人

1.南宁市(4人)

曹 莉南宁市委政法委综治一科科长

梁咸梅南宁市江南区江南街道党工委书记

蔡国宏南宁市青秀区委政法委副书记

徐建普南宁市西乡塘区委政法委副书记

2.柳州市(4人)

欧顺红柳州市委政法委副书记

张添智三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刑庭庭长

覃韦光柳城县委政法委扫黑办、禁毒办副主任

熊朝凯柳州市柳北区委政法委副书记

3.桂林市(5人)

徐彦平桂林市七星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季 健桂林市公安局反恐怖侦察支队一大队大队长

陆增勇灌阳县黄关镇李官村协警员

胡作成龙胜各族自治县泗水乡综治办专职副主任

李荣亮平乐县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

4.梧州市(3人)

倪志明梧州市委政法委平安建设指导科科长

唐培乾藤县县委政法委副书记

邓行福蒙山县蒙山镇综治办专职副主任

5.北海市(2人)

黄晓峰合浦县委政法委主任科员

杨真海北海市公安局情报支队支队长

6.防城港市(2人)

苏润青上思县人民法院刑庭庭长

陈滴防城港市港口区企沙镇党委副书记、人大主席

7.钦州市(2人)

黄开立钦州市委政法委委员

朱 勇钦州市公安局钦南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8.贵港市(2人)

杨铭桂平市委政法委副书记

李 璟平南县委政法委副书记、护路办主任

9.玉林市(3人)

苏伟玉林市玉州区委政法委副书记

陈家广博白县亚山镇民富村党支部书记

黄达贵容县教育局安全稳定办副主任

10.贺州市(2人)

覃辉文贺州市委政法委宣传和政策研究室主任

涂少华钟山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大队长

11.百色市(4人)

罗云华百色市委政法委平安建设指导科干部

高波那坡县委政法委副书记

韦吉展平果县委政法委流动人口服务与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周正式田东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12.河池市(4人)

杨承市 河池市公安局治安警察支队一大队副大队长

韦 斌 河池市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科科长

李庆军河池市宜州区委政法委社会治理和综治督导股股长

刘海婧南丹县里湖瑶族乡党委副书记、人大主席、综治办主任

13.来宾市(2人)

汤加良来宾市公安局兴宾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廖 莎武宣县桐岭镇党委副书记、人大主席

14.崇左市(3人)

刘 勇宁明县委书记

何宏良崇左市公安局民警

甘新志扶绥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大队长

15.区直单位(8人)

於志宏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组织三处(基层办)副处长

候树萍自治区信访局二级调研员

覃炳达自治区教育厅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处二级主任科员

马 磊自治区国家安全厅分析通报处一级调查员

周晓丽自治区财政厅国防政法处二级主任科员

高洁斌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信访处副处长

胡立庆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信访办主任

刘 望武警广西总队参谋部作战勤务处处长

公示期五天(11月14日至11月18日)。如对上述名单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年11月18日前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或者直接送达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平安建设指导处,


转载请注明:http://www.180woai.com/afhhy/4456.html


冀ICP备2021022604号-10

当前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