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我市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需要,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年度设区市以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人社函〔〕72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定于年5月21日进行玉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全市家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个岗位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机关(参公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人员〕,其中,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含定向从市直驻玉部队军官的随军家属招聘3人)。
其中,博白县个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
博白县招聘岗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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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品德和职业道德;
3.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年4月9日至年4月9日期间出生);
面向应届毕业生岗位年龄条件可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年4月9日后出生至年4月9日期间出生);面向硕士、博士研究生、退役军人的岗位、乡镇(街道)岗位和面向随军家属招聘的岗位以及急需紧缺专业岗位,报考年龄可以放宽到40周岁以下(年4月9日以后出生);面向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招聘的岗位,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年4月9日以后出生);面向代课老师招聘的岗位,年龄可放宽到法定退休年龄之前。是否收紧或放宽由招聘机关决定并在招聘计划表中予以明确;
6.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且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
面向村(社区)“两委”成员等定向招聘岗位和边远乡镇的岗位,学历可放宽到高中、中专,是否放宽由招聘机关决定。如以更高学历报考的须取得相应学历的毕业证书;
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分别按相当于大专、本科学历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7.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岗位资格条件:具体岗位的相关资格条件详见《年玉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报考定向招聘岗位应分别具备以下条件:
1.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岗位的,报考人员须为在玉林市辖区内服务满2年且在岗或者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基层服务人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包括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含社区党建工作组织员、聘用在基层岗位的“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组织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
在军队服现役满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可以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招聘岗位,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脱贫户家庭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
2.面向村(社区)“两委”成员招聘岗位的,须连续担任村“两委”职务满3年(含累计满3年)且在岗,只能报考工作地所在县(市、区)的岗位,不能跨县(市、区)报考。
3.面向退役军人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须为从中国人民解放军依法退出现役的军官、军士和义务兵等人员或从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依法退出现役的警官、警士和义务兵等。
4.面向大学生退役士兵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须具有普通高校毕业生和退役士兵双重身份的人员。
5.面向随军家属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须为本市辖区内驻军军官经批准随军的家属,随军前为非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且现仍未入编。
6.面向脱贫户家庭毕业生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须为玉林市内建档立卡脱贫户的家庭人员。
7.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招聘的岗位,报考人员须为应届高校毕业生,即国家承认学历的年取得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的学生。国家统一招生的、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的身份报考。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在参加基层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或大学生退役士兵退役后一年内,可报考定向招聘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岗位。
8.凡已被录(聘)用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已享受过定向招聘倾斜政策)或录(聘)用后解除人事关系的人员,不再具备报考定向招聘岗位资格。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受到禁止报考处罚未到期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在读的普通高校非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5.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号)第二十四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岗位。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9.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服务年限、工作年限、处罚期限以及户籍、现役、辞职辞退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年4月8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计。年应届高校毕业生符合岗位条件的可以报名,但必须在年7月31日前〔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包括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等)的毕业生在年4月8日前〕能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等证书以及岗位所需相关资格证。
二、招聘范围
主要面向全国(含台港澳地区)、广西或玉林市公开招聘。各个岗位的具体招聘范围详见招聘计划表。招聘范围以户籍所在地或参加高考时的生源地为准。台湾居民取得祖国大陆认可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台湾居民,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条件的,可以报考我市各级政府直属及政府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相应岗位;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条件的,可以报考相应岗位。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方式及要求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查询、网上缴交考试费和网上打印准考证。
1.报名时间。年4月9日8:30—4月15日17:00。
2.报名要求。报考者只能选报一个岗位,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且须是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报考前应认真核对所学专业是否符合岗位专业要求,如所学专业与岗位专业要求不完全相同,应先咨询招聘单位后再报名。
专业名称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年版)》(附件2)。
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含聘用教师控制数、非实名编制、医院聘用人员控制数等纳入总量管理人员)、村(社区)“两委”成员和基层项目人员等签有服务协议的人员,须取得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后方能报考。同意报考证明最迟须在面试资格审查环节时提交。
企业在职人员或其他签订劳动合同人员报考时应征得所在用人单位同意,考核时因用人单位不同意或拖延终止劳动合同而不能按时办理相关手续的,责任由考生承担。
3.报名方式。凡符合本公告招聘条件的报考者,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